招聘6人3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各招聘单位官网和相关高校网站及招聘现场公开发布。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年6月1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6年6月15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16:00。
网上报名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步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同步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相关证明(个人承诺书、社保记录、离职证明等至少三种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邮箱:njjlzp@126.com,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邮箱:nj_tjy@163.com;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网上报名通过者,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并须于2025年12月16日13:30-17:30到中国计量大学环宇楼T302室(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258号)进行现场确认。2026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寸免冠照片一张;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相关证明(个人承诺书、社保记录、离职证明等至少三种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寸免冠照片一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宣讲与报名
招聘单位将于2025年12月16日13:00-17:30在中国计量大学环宇楼T302室(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258号)开展招聘宣讲及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办理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3.领取准考证
招聘单位现场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笔试定于2025年12月1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当日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公布。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面试拟定于2025年12月1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公布。
(三)考察、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招聘单位官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025-86735588
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025-86673530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59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