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8人47个岗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2026年医药卫生类毕业生58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条件详见《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2026年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02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8.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编。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03
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
1.线上报名
(1)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fwjw.zp885.top:9100。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报名网址,登录“盐城市大丰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①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17日16:00
②资格初审: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18日16:00
③陈述申辩: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19日16:00
④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19日18:00
(2)网上确认
盐城市大丰区卫健委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盐城市大丰区卫健委陈述申辩。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2.线下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5日9:00-16:00。
现场报名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区(朱雀大街102号)体育场。
3.联系人:顾女士、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5-83288285、0515-83288269。
选择线上报名的报考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的,须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5日9:00-16:00)内到现场报名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区(朱雀大街102号)体育场)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方为报名成功。现场报名时间截止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认证材料(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材料,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其中: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以及个人最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⑤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⑥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⑦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⑧填写《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核。在《2025-2026年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设1:1开考比例,本科学历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其他专业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本科学历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不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与所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期间,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04
考试
考试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考试。
1.考试方式
紧缺专业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占50%)加面试(占50%)相结合的方式。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5年10月26日上午开始,时间一天。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
(2)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4.总成绩计算: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无笔试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05
签约、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现场加试),现场组织签约。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06
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http://www.ycdf91.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07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