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9个岗位
宿迁市中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宿迁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江苏省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基地,宿迁市中医药事业医、教、研中心。医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战略,狠抓医院内涵建设,大力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一)报考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宿迁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专业要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年龄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13日之间出生)、职称要求及其他要求。(所有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止至2025年9月30日);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条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向、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4.志愿在宿迁市中医院工作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2025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3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宿迁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sqszyy.com/)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10月9日10:00—10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和考试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考生登录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suyu_,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如对初审结果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480377。
3.缴费时间:2025年10月9日11:00—10月14日11:00。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0527-84480377)。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费用,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5)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对部分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6)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5.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0月16日9:00-2025年10月17日17:00(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5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直接面试岗位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四)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参加笔试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提供证件、材料包括:
(1)《报名表》(报名系统内打印、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一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4)所有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有职称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称证书(暂未取得职称证书人员提供成绩合格单);
(6)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中级职称以上资格证)。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宿迁市中医院急诊五楼510组织人事科办公室审查;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3.递补规则。考生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后,工作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医院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缴费确认。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请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直接面试岗位在系统已缴)。缴费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宿豫支行,户名:宿迁市中医院,账号:32050177480000001007,缴费时务必要备注考生的“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如“01+张某某+13900009999”,完成缴费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及技能操作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届时不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5.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及技能操作考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照《岗位简介表》要求,部分岗位须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主要考察岗位技能操作能力。面试、技能考核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均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六)综合成绩计算
技能测试岗位考试分数权重为笔试30%+面试40%+技能操作30%;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他岗位考试分数权重为笔试40%+面试60%。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三)公示与聘用
1.备案制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需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办理人事档案转(借)等,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2.劳务派遣制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中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与宿迁市钟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首期劳动合同为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后,由宿迁市中医院和宿迁市钟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视聘用期间表现,决定是否续签。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本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宿迁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0527-84480377
监督电话: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4465736、宿豫区卫生健康局:0527-84465908、宿迁市中医院纪委:0527--84480209
六、本公告由宿迁市中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