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启东市商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岗位 名称 |
岗位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01 |
设计文员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视觉传达、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与传播、信息传播与策划。 |
主要从事水上搜救应急值班、水上搜救服务宣传、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要求掌握基本设计软件,同时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及新媒体软件。具体工作安排由启东海事处负责,党员优先。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自愿,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3、报名地点: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路899号。
4、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时提交材料、资格审核
1、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2025年启东市商务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如实填写《2025年启东市商务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培训班。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人选,由用人单位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五天。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统一与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管理。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3-83312446。
报名咨询电话:0513-80929642、18106288520(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