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19个岗位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盐城市亭湖区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亭湖区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5日到2007年8月17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15日后出生)。《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①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7.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6年2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公告
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ingh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镇区信息公开-区人社局-公告公示栏目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镇区信息公开-区人社局-公告公示栏目(https://www.tinghu.gov.cn/col/col32436/index.html)。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8月15日9∶00-8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15日9∶00-8月18日16∶00;
3.陈述和申辩:8月15日-8月1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5日9∶00-8月19日18∶00;
5.缴费确认:2025年8月15日9∶00-8月20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招聘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部门陈述和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亭湖区应急管理局(0515-88515916)联系,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27日9:00-8月29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如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8月21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能力素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镇区信息公开-区人社局-公告公示栏目(https://www.tinghu.gov.cn/col/col32436/index.html)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1.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达笔试合格分数线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盐城市亭湖区应急管理局陈述和申辩。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者)。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五、考察与体检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确定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ngh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镇区信息公开-区人社局-公告公示栏目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ngh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镇区信息公开-区人社局-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聘用审批后将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未在亭湖区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的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申请办理调出手续。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招聘咨询电话
0515-66691263。
九、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69025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