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
常州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2017年起承担市区政府保障房源后续管理工作,成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并在市区设置了8个保障房管理服务点,管辖15个集中保障房小区及部分分散房源。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保障房管理分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保障房管理辅助人员1人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踏实勤奋,个人征信记录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4、常州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简介
三、报名要求
1、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
四、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初审→复审与初面→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1、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邮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确认。
2、复审与初面
(1)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初面的时间、地点。届时需交验报名材料原件。
(2)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初面,逾期未到场的视为放弃。
3、面试
在通过资格复审且初面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本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包括履历分析、专业知识问答、面谈评估、综合评价等。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如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根据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查看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良记录等其它影响录用的情况。
因政治审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将在常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
(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
(3)存在行业限制规定的。
五、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员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被录用者,薪酬标准与公司现有分公司员工保持一致,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
六、报名方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7日。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将《常州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障房管理分公司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及资格审核所需提供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fzhgs@163.com,邮件标题必须注明“应聘岗位+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提供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可至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办理大厅打印)、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及相关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寸1张。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