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常州工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2.身心健康。
3.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常州工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编号202502)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投递报名表至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电子邮箱:hccit@oa.czu.cn
1.报名表投递、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7月17日9:00—2025年8月7日16:00
2.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7月17日9:00—2025年8月8日11:00
3.对初审异议处理时间:
2025年7月17日9:00—2025年8月8日14: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岗位要求仔细填写相关信息。
2.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后的结果将通过投递报名表的邮箱进行反馈。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本人投递报名表所使用的邮箱查询反馈邮件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如未达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技能考核,第二阶段为面试。
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和实操水平。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人员,如人数不足则按实际人数参加第二阶段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高校事业发展的潜力。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
本次招聘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2.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u.cn/)人才招聘栏目发布考核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资格复审。学校赫特福德学院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①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身份证;
③能证明工作经历及年限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
④报考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等。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常州工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常州工学院赫特福德学院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u.cn/)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方式:按劳务派遣人员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对于在公示期结束后30天内未能按规定提交入职所需相关材料的人员,其聘用资格不再保留。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学院赫特福德学院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519-88510382、13813663192姚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8510052陆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