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宿迁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聘单位”)由江苏高投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目前主要负责管理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与宿迁市共同出资设立的产业专项母基金。产业专项母基金采取母子基金+直投的运营模式,首个母基金规模为10亿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投资部副经理1名。
一、招聘要求
1.岗位名称:投资部副经理岗(1名)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学历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4.专业要求:不限
5.工作及项目经验要求:
(1)须具有3年及以上股权投资经验;
(2)须具有独立或主导完成2个(含)以上项目投资的案例。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具体报名时间计算)。
(六)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以具体报名时间计算。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条件,除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微信公众号【宿迁产发集团】、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宿迁产发集团”官网(http://www.sqcy.com.cn)、“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岗位信息。
(二)邮箱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有关内容,将相应报名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内(每个附件按照材料清单标注序号并重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
(sqcyfzjt_hr@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战新投资部副经理+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本公告长期有效,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该岗位启动选拔程序后,停止接受报名,最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2:00。
应聘人员需要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程序
1.开考比例为1:3,达到开考比例方可组织适岗评价。
2.适岗评价: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结合应聘人员自身条件进行综合评价,经适岗评价筛选后,按不高于1:6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人员名单。
3.第一轮面试:以实际通知安排为准。第一轮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第一轮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
4.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任职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5.第二轮面试:以实际通知安排为准。第二轮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第二轮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6.总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第一轮面试成绩×40%+第二轮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廉政鉴定书。
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考察结束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到录用手续,服从岗位安排以及分配管理;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服务期协议(约定5年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录用。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正式员工,薪资待遇、“五险一金”和企业年金按照招聘单位相关制度执行,享受带薪休假、职工体检、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各位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在招聘各环节中,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浏览以上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在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0527-81686997进行咨询。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招聘工作纪律。
监督电话:0527-81686139;8436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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