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1个岗位
为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响水县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响办发〔2022〕57号)精神,响水县清源检测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水质检测技术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响水县清源检测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失信人员。
(4)其他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3日。
3.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黄河路5-12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4.咨询电话:13912592501,联系人:钱晨。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响水县清源检测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提前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shui.gov.cn/下载填写);
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需含二维码;
⑤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⑥缴纳笔试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报名人员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二)其他事项
1.如实填写《响水县清源检测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按体现竞争的原则,经响水县灌江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有关通知信息。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侧重考察化学检验工(水质检测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7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凭个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到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准考证。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成绩查询
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shu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专业化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成最后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1.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体检、考察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由响水县灌江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人社、财政(国资)部门审核后,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人事(劳动)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3.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满(或合同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工作,则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如能胜任工作,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岗位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和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027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