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实基层服务队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张桥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3名。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群众基础好;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在基层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奉献精神;
3.具有张桥镇户籍或配偶、直系亲属具有张桥镇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9日至2007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及司法拘留;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3)受过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及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6)在各级考试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7)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涉黑涉恶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况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理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张桥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拟报名人员进行现场报名,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试招聘具体方法(另行通知)。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聘用。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张桥镇政府1号楼4楼会议室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证明(本人房产证,房产系他人,需提供户籍名册);
(4)个人征信报告;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6)《泰兴市张桥镇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表》(见附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报名表的内容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手续。
(3)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泰兴市劳动保障协理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及通知将在泰兴人才网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须及时了解信息发布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和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通知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由泰兴市张桥镇政府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5761130523-80730623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5761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泰兴市张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