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4个岗位
我校是南通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高校,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先生创办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现有开发区校区、崇川校区、如皋校区三个校区。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人才租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租赁)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中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能服从学校工作地点安排。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需要的专业。
(2)年龄条件。须1990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学历学位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国(境)外留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关工作经历(经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该岗位规定的工作经历、经验及年限才能应聘该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如:岗位要求“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至2025年6月满5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报名邮箱:ntgdsfxxrsc@163.com。
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扫描件;(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扫描件;(3)附件2,须手写签字上传扫描件,照片要求清晰;(4)附件3电子档文件;(5)相关工作经历(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ZL2501岗位和ZL2502岗位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ZL2503岗位还需提供本人独立完成或参与的数字音乐作品目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与报名时目录一致的原作品(U盘存储)。
1.报名资料上传时间:7月5日09:00~7月6日24:00。
2.资格初审:7月6日09:00~7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7日、7月8日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8日09:00~7月9日12:00。
5.缴费确认:7月9日09:00~7月1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550920610513-5509206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按规定时间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网上缴费流程见附件4。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未按时提交所需完整材料或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岗位技能现场操作与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大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否则作弃考处理。
(一)岗位技能现场操作和笔试
1.ZL2501岗位、ZL2502岗位、ZL2503岗位为岗位技能现场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任务),报到时间:定于2025年7月14日,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时孙楼306室。ZL2503岗位应聘人员须自备装有相关创作软件的笔记本电脑。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等相关安排详见7月10日人事处网站公告(https://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请随时关注。
ZL2504岗位为笔试,考查应聘人员计算机综合能力与素质。报到时间:2025年7月14日13:00-13:30,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时孙楼306室。报到后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
2.考生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参加现场操作和笔试。测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3.岗位技能现场操作和笔试成绩发布。岗位技能现场操作和笔试成绩于7月14日24:00前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https://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上公布,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请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ZL2501岗位、ZL2502岗位、ZL2503岗位岗位技能现场操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计算规则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平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ZL2504岗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技能现场操作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8:30—10:30。地点和其他要求等具体事宜详见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的公告(https://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与资格初审等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面试。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现场操作和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1.面试报到时间:2025年7月15日下午13:00-13:30。地点: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
2.面试形式。ZL2501岗位、ZL2502岗位为结构化面试,ZL2503岗位、ZL2504岗位为模拟授课。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规则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平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ZL2501岗位、ZL2502岗位总成绩=岗位技能现场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
ZL2503岗位的总成绩=岗位技能现场操作成绩*40%+模拟授课成绩*60%。
ZL2504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模拟授课成绩*60%。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下列顺序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者:ZL2501岗位和ZL2502岗位按岗位技能现场操作成绩、面试成绩顺序进行,ZL2503岗位和ZL2504岗位按模拟授课成绩、(岗位技能现场操作成绩)笔试成绩顺序进行。如各项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学校组建考试评委组,考试评委组人员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随机抽选,考试过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监督。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高校教师准入的相关规定执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组织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公示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人才租赁人员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应当在相应招聘岗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将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①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55092061。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录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513-5509203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