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3个岗位
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南通市东布洲现代服务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因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是海门区政府出资设立的区属一类国有独资企业,2020年8月正式更名为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注册资本45亿元,总资产约754亿元(含托管公司),企业信用评级为AA+,下属两个二类国有企业南通市海门环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通市江海农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先后提升至产业AA。
集团负责统筹海门区城市投资建设事业,形成农文旅、环保水务、地产开发三大核心业务板块。主要业务涵盖城建开发、工程施工、环保水务、旅游研学、食堂集采、金融投资、产业投资、民生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集团及子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建筑总承包二级、市政总承包二级、CMA检验检测等多项资格资质,在环保水务、检验检测等方面取得多项国家专利,致力打造成受社会尊敬的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
二、招聘要求
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2.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有岗位回避情形或竞业禁止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总经理(岗位序号:01)1名、综合运管部经理(岗位序号:02)1名、招商专员(岗位序号:03)2名,具体详见《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人才服务中心公众号、海润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需登录海门人事人才网(http://www.hmrsrc.com)、海门人才服务中心公众号或海润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下载《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打印签字并扫描。于2025年7月1日17:30前将报名表与其他所需材料扫描件(其他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审核阶段所列材料要求)发送至rcjt@shishanjob.cn,邮件主题为“集团名称+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
2.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日17:30止。如有变动,另行补充公告。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将材料发送至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审核;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综合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核
1.科技人才集团对投递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报名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通过预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预审人员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通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3.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核材料
(1)《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须贴证件照)原件;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征信报告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反映本人工作经历(含工作经验年限)、业务水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①基础任职证明:如社保缴纳记录(从“江苏智慧人社”APP—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页面下载打印个人参保证明,须提供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证明(须显示就职单位、岗位名称、劳动合同期限)、任免职文件(须含职务名称、生效日期)等;
②专业资质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合规培训证明等;
③业务能力证明:荣誉奖项、工作成果证明(如招商项目成果合同文件、项目主导证明、创新成果证明)等材料;
④管理能力证明:团队管理证明、风控管理能力证明材料;
⑤社会影响力证明:行业协会/学会任职文件;政府或其他各类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决策咨询聘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起草人;主流媒体深度报道等证明材料;
⑥其他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业务水平的材料。
5.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按照招聘计划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并在海门人事人才网、海润集团官网上进行公告。
6.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所需资料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交。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513-69906739。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按照岗位实际进行分类测试,具体如下:
01岗综合测试采用适岗评价(资质评价+素质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依次按照资质评价30%、素质评价20%、面试50%的比例纳入总成绩计算;02、03岗综合测试采用适岗评价(资质评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依次按照30%、20%、50%的比例纳入总成绩计算;所有成绩计分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1.适岗评价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中资质评价、素质评价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有一项以上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质评价主要对学历、专业、证书、合规培训、工作经验年限、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评分,素质评价主要对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分。
01岗适岗评价结束后,按照资质评价、素质评价6:4的比例折算得分,按照折算得分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取适岗评价高分者)。未达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02、03岗适岗评价(资质评价)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笔试)。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主要对各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进行测试。02、03岗笔试结束后,按照适岗评价(资质评价)、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按照折算得分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取资质评价高分者)。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等。
5.综合测试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01岗计算方式为:综合测试成绩得分=资质评价×30%+素质评价×20%+面试×50%;02、03岗计算方式为:综合测试成绩得分=资质评价×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分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各岗位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测试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录用与递补
1.公示
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海门人事人才网、海润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2.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录用者约定一定的试用期(01、02岗另行约定任职考察期)。试用期间,由公司组织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录用后如公司觉得有必要调整岗位的,需服从公司安排。
3.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海润集团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69906718。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体检费(含一次复查费)入职后报销。
2.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应聘人员对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本《公告》由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才需求信息表.docx
2.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x
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