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发展需要,南京市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和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2025年12月20日,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12月2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路196号5楼508室。
2、报名时间
自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4)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提供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
(6)本人小2寸免冠近照。
(7)《2025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4、资格审查
现场接受考生报名时,对考生开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名成功。
报名人员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的紧缺专业且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有关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公告,将及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6、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实施办法
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由南京市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关注查询。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未达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和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面试方案,经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和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和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劳动关系
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 彭科 025-52453543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2883316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