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5人14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2025年邳州市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25日至2007年6月27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7.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5年12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网址: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卫健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资格审核与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6月25日—6月27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报名地点: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厅(邳州市运河街道恒山路51号)。
4.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25年邳州市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4)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6)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7)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材料、《承诺书》(附件3)。
(9)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10)国(境)外毕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现场审核时,考生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需按岗位情况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本公告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核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考生所填联系号码应保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14:00—17:00。
考试工作由邳州市人社局、邳州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本次招聘考试中,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工作结束后,邳州市卫健委负责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核减岗位。
面试时间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另行发布。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布。
体检工作由邳州市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邳州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选岗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6-86260326(邳州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16-86228578(邳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0516-86288837(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