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5人14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通州湾示范区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5年通州湾示范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通州湾示范区网(http://tzw.nantong.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9年5月至2007年4月之间出生;应聘中级专技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可放宽至1984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技岗位的,可放宽至1979年5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根据岗位要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5月底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若岗位表中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的,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5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执业医师资格也须在聘用时具备。②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已取得证书和相应资格。③“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须在聘用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6.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2025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地址:http://tzw.nanto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6日09:00~5月30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5月26日09:00~5月31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6日09:00~6月3日(工作日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6日09:00~6月3日(工作日09:00~17:30)。
5.缴费确认:5月26日09:00~6月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由招聘主管部门及单位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考1-8岗位考试因不参与笔试无需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可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诚信报考。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审核通过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6月4日12:00~16: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报考岗位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考1-8岗位考生无需笔试。笔试和面试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5年6月9日9:00~6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报考1-8岗位的考生,在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报考9-14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另行公布。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缴纳考试费100元,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报考1-8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9-14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州湾示范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向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备案,领取《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或对实行准入资格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连续两次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680036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691669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