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信息
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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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183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25 -2026/1/14 16:00

为进一步做好长春市社会化消防救援力量的补充提升,有效推动长春市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情况,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招录岗位及数量


此次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83名,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117名、消防车驾驶员50名、大客车驾驶员4名、工程车驾驶员2名、特种车驾驶员4名、支队机关专勤消防员6名,具体招录岗位、招录人数和报名条件等要求见《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附件1)。



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清白、心理健康;


4.具有长春市户籍(含长春市所辖县(市)、区,不含集体户口及居住证),毕业大学生若持有本市学校集体户口,视同符合户籍要求;


5.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文化程度(详见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专勤岗位在上述要求基础上,须同时满足附件1规定的相关要求。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毕业生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报考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尚未毕业;


6.消防工作岗位现职人员或在长春支队及下属单位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离职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身体、心理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消防救援岗位特殊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文身、精神类疾病、癫痫、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传染性疾病等),经支队指定医疗机构评估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所有专业技能要求均需通过招录方组织的实操测试或资格审查予以确认,未通过测试者视为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应聘者申报材料中所有技能若无法在测试中体现,视为提供虚假信息,适用本公告第(十一)条第1项规定。



工作时间


战斗员、驾驶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采取“上5天休2天”的工作模式,机关专勤消防员作息时间按支队机关要求执行,并由所应聘处室统一安排。如遇应急响应、重大安保活动及特殊工作需要时,本单位将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待工作结束后进行调休、补休。值班备勤时虽然不能回家,但可以正常休息,不认定为工作时间,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无需支付专职消防员加班费(包括但不限于:延时加班、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


所有专职消防员须无条件服从上述工作安排,该安排属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必要组成部分,拒不执行的视为严重违反岗位职责。



工作地点


参加岗前适应性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服从支队安排分配到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下辖单位工作,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愿放弃。



福利待遇


1.所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工资为每月4837.23元,包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2.驾驶员每月发放500元岗位补贴;


3.专职消防员经用人单位月考核合格后,每月另发放高危补助1200元;机关专勤岗位人员无高危补助。该项补助系对从事高风险、高强度、24小时执勤备战等特殊工作模式的综合性补偿,已包含对非标准工作时间、应急响应、岗位危险性等因素的考量,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用;


4.培训期间不发放高危补助,工资按照合同约定基本工资的80%发放,专职消防员工资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缴;培训及正式工作期间所需的饮食、被装由用人单位提供。



招聘程序


此次招录由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14日16时。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微信搜索“长春消防”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长春消防”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表格,根据要求填写,并将此款第3条规定的准备材料一并扫描上传至邮箱13704363005@163.com。


报名专职消防员岗位,邮件主题请命名为“专职消防员+岗位+姓名”,例:专职消防员+特种车驾驶员+张三;报名专勤消防员岗位,邮件主题请命名为“专勤消防员+岗位处室+姓名”,例:专勤消防员+法工处法制助理员+张三。邮件命名填写错误,重复报名、逾期报名或报名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原则上以规定报名时段内首次接收的邮件为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通知参考。


3.报名需准备材料:


(1)填写提交《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扫描件(签字);


(2)长春市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市毕业大学生在校集体户口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页扫描件;


(3)近期免冠蓝底两寸电子版相片;


(4)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证明扫描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6)报名时7日内的个人征信报告扫描件;


(7)由公安机关开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开具日期为报名前两日内;


(8)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扫描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需提供退出证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9)各驾驶员岗位按岗位需求上传相应型号驾驶证扫描件。(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


考生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在线进行审核,在报名截止后2日内通知预审是否合格,注意查收手机短信和邮箱信息。资格初审材料缺失或有误的,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补充,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均可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及网上初审成功的考生需持个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面审(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与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一致即可),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向考生发送短信或微信的方式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现场面审人员不予补审,取消报考资格。


(四)岗位适应性测试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60分(附件3);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达到一般、中等、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计2分、5分、8分、10分,总成绩最高10分,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计分;体能测试任意一项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录取。具体科目、方式及标准见附件3。


考生考试当日须携本人身份证参考,着运动服、运动鞋。


非招录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1.体能测试内容(四项必考):


科目一:1000米跑;


科目二:10米×4往返跑;


科目三:俯卧撑;


科目四:立定跳远。


2.岗位适应性测试内容:


(1)专职消防员和专勤消防员岗位考核科目为拖拽;


(2)驾驶员岗位考核科目为车辆驾驶操作。


考生如有身体不适合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的疾病或存在其他身体不适情况的,应提前告知考务人员退出测试。


(五)组织面试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按岗位分类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向考生发送短信或微信的方式通知,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专职消防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时的实际表现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招录。支队机关宣传岗位专勤消防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和专业技能实操两部分,分值各占50%,总分未达到60分不予招录。


非招录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治考核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面试成绩×30%的计算方式合算总成绩,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按岗位分类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照与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能测试实际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的原则(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时,继续比较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1000米跑成绩),确定进入政审人员。


参照《军人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征集义务兵相关标准,招录对象应如实填写上报《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附件4)。按照规定程序重点考核报考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规定不合格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根据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进行政治考核。


(七)体格检查


1.根据体检通知在支队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外加精索静脉曲张、强直性脊柱炎、心肌酶项目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对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招录;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3.如出现体检(含毒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心理测试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通过心理测试考察考生反应、应变及抗压能力,体现考生的心理素质情况。通过专业心理测试的考生,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5.体检费及心理测试费用由考生自理,按照医疗机构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直接向医院缴纳。


体格检查注意事项: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注意休息。体检当天早晨请空腹、禁食、禁水。


(八)公示与录用


根据各岗位招录对象的总成绩和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择优录取。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春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名单,若有人员主动退出或其他原因退出,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根据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入职培训时间、地点将通过向考生发送短信或微信的方式进行通知。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九)入职培训


新录用人员须参加三个月岗前培训,前两个月为封闭集中培训,后一个月为转段上岗培训。培训期满后,根据培训期间所学内容进行队列、理论和体、技能考核,考核不达标人员视为不能胜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考核达标人员,分配至所辖政府专职站工作。


(十)劳动合同解除


1.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录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纪律规定或招录方规章制度的;


(2)工作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年度考核或季度考核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指挥调度的。对工作时间、轮值安排的执行标准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内部申诉渠道反映,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岗位职责。经用人单位书面说明制度依据后仍拒不执行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作安排;


(5)违反岗位职责规定的核心职责要求,经书面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6)在招录过程中隐瞒身体健康状况、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明材料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招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消防员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因消防员存在本条第1款第(1)、(2)、(4)、(6)、(7)项情形解除合同的,无需提前通知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十一)考务与其他


1.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2.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便于通知招录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等个人原因无法联系,视为自愿放弃招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两年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岗前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被装,赔偿训练保障经费等;


4.我单位在此次招录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进行招聘,我单位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任何关于“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有偿中介行为均与本单位无关。如有不法机构以此名义骗取钱款、财物,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上当受骗;


5.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政策解读


1.专职消防员岗位性质、用工形式和工作地点?


答: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正式上岗前接受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通过试用期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支队所属各岗位工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驻勤”模式,除专勤消防员岗位外,均采取“上5休2”的轮休模式。享有带薪年假、婚假、陪产假、丧假等假期。


2.专职消防员如何参加应聘考核、体检、政审?


答:考生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短信、微信等通知,及时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政治审查及体检等考核。最后按考核结果、招录岗位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3.专职消防员入职的政审有什么要求?


答: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情况,无吸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热爱消防事业,自觉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安心工作,有志为保卫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贡献。


4.专职消防员入职时对身心健康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专职消防员入职的体检要求,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2)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癣、头部黄癣、吸毒、甲肝、乙肝、肺结核、性病、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3)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4)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5)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6)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的;


(7)腰椎、膝盖半月板存在损伤,不适宜参加体、技能训练的;


(8)有精神类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的;


(9)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另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5.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联系反馈


报名咨询电话:15500026615


投诉举报电话:0431-85260288


电话问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9时—16时。


备注:


本公告包含4个附件,分别为:附件1《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表》、附件2《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3《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上述附件为本公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所有报名人员具有约束力。


附件1:长春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表.xlsx


附件2: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3:长春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4: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docx


来源:长春消防


▌初审:盖莹


▌复审:丛亚男


▌终审:于晨光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