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根据通榆县残疾人综合保障中心工作需要,面向全县事业编制人员选调3名干部到残疾人综合保障中心工作,具体要求为:
一、选调数量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1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2名)。
二、选调范围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资格条件的通榆县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35周岁(1990年7月9日)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下职称;
4.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基层治理专干、新录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7月18日
报名地点:通榆县残疾人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436—4258177
报名人员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通榆县残疾人综合保障中心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通榆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人社局、残疾人综合保障中心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确认贯穿选调工作始终。
(三)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通过适当方式从多方面、多角度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按照择优和人岗相适原则确定符合调入条件的选调人员。
(四)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通榆县残疾人联合会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名单,残疾人综合保障中心及选调人员共同办理调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