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2个岗位
根据《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吉林大学人才派遣(Ⅰ类)助教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类型:吉林大学人才派遣Ⅰ类
(二)具体岗位及人数:体育学院助教岗位3人、艺术学院助教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基本聘用条件和相应岗位聘用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相对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具备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4.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含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聘用条件
1.体育学院助教岗位
(1)专业需求:足球、篮球、武术专业
(2)应为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省锦标赛、省运会及以上级别体育竞赛奖项(省学生体协、省体育局及以上颁发证明材料);
②参与省锦标赛、省运会及以上级别体育赛事裁判工作(省学生体协、省体育局及以上颁发证明材料);
③作为教练员参加省锦标赛、省运会及以上级别体育赛事执教工作(省学生体协、省体育局及以上颁发证明材料)。
应聘者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
2.艺术学院助教岗位
应聘者须为琵琶专业。具备扎实的琵琶演奏功底,能够熟练演奏各类传统及现代曲目;熟悉琵琶教学法,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者优先。
三、聘用管理方式
新聘助教采取人才派遣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期为3年,期间不纳入吉林大学事业编制,不享受事业编制福利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派遣至助教岗位的教师,派遣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取得学校讲师职务资格的,可由学校按讲师岗位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未按讲师岗位聘用的,与其解除派遣关系。
四、报名方式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内,应聘人员需发送简历及相关材料扫描件至劳务派遣公司邮箱mzy@jlrc.com.cn,由劳务派遣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后续考核环节。若相关岗位招满,本公告自动作废,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简历应包含教育工作经历、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主要内容;其他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及检索页、获奖证书、资质证书等。
五、其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有相关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相关违法违纪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拘留、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违法违纪前科,以及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聘用人员应聘资格。
4.未尽事宜,按照《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56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