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2人4个岗位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作用,本着“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的思想,同时解决各街道(社区)基层平台人员空缺问题,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工作地点
|
1
|
舒兰市吉舒街道办事处
|
劳动保障协理员
|
8
|
吉舒街道及各社区
|
2
|
舒兰市南城街道办事处
|
劳动保障协理员
|
4
|
南城街道及各社区
|
3
|
舒兰市北城街道办事处
|
劳动保障协理员
|
5
|
北城街道及各社区
|
4
|
舒兰市滨河街道办事处
|
劳动保障协理员
|
5
|
滨河街道及各社区
|
二、报名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经过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男女不限,熟悉电脑者优先。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一)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二)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三)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四)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五)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七)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注:已领取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三、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即行终止协议。
(二)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上岗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注: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岗位补贴(工资):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780元。社会保险补贴按现行政策执行。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9日—6月13日(额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就业服务局公益岗位管理科(310室)
应聘人员需准备以下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经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做失业登记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联系人:程凯联系电话:682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