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顺应我院医学事业发展需要,优化信息中心人才队伍结构,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吉林大学事业编制的工程技术岗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吉林大学的相关规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学历及专业条件
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计算机、信息技术、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
(三)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薪酬福利
1.按照吉林大学相关标准兑现工资待遇;
2.按月发放基础绩效、奖金。
3.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职业年金。
4.享受吉林大学子女入托、入学(小学、初中和高中)待遇。
5.享受职工年度健康体检。
6.享受安家补贴3-8万元。
7.享有采暖补贴,年度考核合格发放奖励性工资。
五、聘任管理
(一)学校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三年(含试用期),并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首聘期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可续聘三年,并由人事代理方式转为学校直接管理;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可续聘三年,继续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不再聘用。连续两个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与学校签订长期聘用合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不再聘用。新聘人员在学校聘任期间不得调整工作科室。
(二)医院与新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协议”,对新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考核:
1、在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前,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可签订试用协议,试用协议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学校开始聘用至,试用期间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
2、考核遵循日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医院不定期组织专业知识、规章制度及操作考试,并作为续聘和解聘的依据。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再予以聘用。
六、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请务必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有”就按要求提供,不提供视为不具备,资格审查时不再通知补交,影响应聘资格由本人承担。
1.《报名表》
2.《一览表》(https://www.wjx.cn/vm/P4chKIX.aspx#)
3.身份证
4.高中毕业证
※如高中毕业证丢失请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并经当地教育局确认后盖章)
5.历次学历的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历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人员须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读证明)及学位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材料3-5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4.01.04-2024.01.08,每天上午8:30-11:00
报名地点:长春市仙台大街126号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10号楼3楼302室
七、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公开报名,人事部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组织考试,考试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突出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的考核。
(三)设置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岗位需求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70%比例原则,根据总成绩及指标数择优录取。
(四)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及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复审发现问题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公示招聘结果。对拟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六)公示无问题的拟聘人选按相关流程报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需遵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的按照报到通知要求七天之内办理相关事宜,逾期未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说明
(一)凡与招聘岗位所在单位人员存在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同一科室。
(二)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三)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员。
(三)我院招聘工作是由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信息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任何非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皆属虚假信息。
(四)报名考试均未收取任何费用,请勿上当受骗,对于伪造我院招聘信息、未经允许私自发布或转发我院招聘信息,从中谋取利益的,我院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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