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为全面提升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火情处理能力,加快推进重庆市林业局森林火险协防专班建设,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名额
6名。(入职后根据个人素质、岗位需求确定具体岗位)→点击此处,前往报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无犯罪记录。
(二)报考条件
1.年龄,22周岁至35周岁。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专业,林学类、计算机类、信息类、航空装备类。
4.身体,无传染性疾病,健康检查合格,体能素质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其他,执行能力强,善于检查发现问题和抓好工作落实。
6.年龄计算截止2025年12月31日,如年龄22至35周岁,是指1990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高校在读大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
(四)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共产党员,曾在部队担任班长或干部。
2.曾从事森林消防工作,有国家森林消防员职业资格证。
3.参与过森林防火信息化平台的设计、开发或升级改造。
4.写作能力强,曾从事企事业单位文字类相关工作。
5.取得无人机操控员执照、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机动车驾照、软件或通信工程职称等任意一种。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防火工作随意离职的,请慎重考虑后再报考。
2.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7天)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5日起招满为止。
2.网上报名流程:有意者请登录飞驶特人才网(http://www.fsthr.com),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提交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重庆市居住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直系亲属及本人无犯罪记录以及满足优先招录条件的相关资格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资格审查合格者,飞驶特公司将通过短信或者网上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4.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飞驶特公司通知为准。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三)测试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与理论考试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体能训练成绩评定标准》组织实施。
2.笔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文字写作能力、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五)试用及聘用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用工形式、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二)管理模式。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实行24小时备勤,其余时间正常上下班。
(三)工资待遇。为入职员工购买“五险一金”,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按规定发放工资。
(四)福利待遇。工作期间,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保障,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