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队伍实力,经开州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文员,现将招录简章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文秘岗消防文员1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40周岁以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从事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行业就业职业健康标准;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大额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3、具有全日制大专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基本办公软件,具有相关办公室工作经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参加或组织领导邪教、暴力恐怖组织、黑社会团伙的人。
6、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法,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8、有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系统内辞退记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工作要求与薪资待遇
(一)工作要求
实行8小时工作制及周末双休,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单位工作保密制度。(二)薪酬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缴纳“五险”及意外伤害险。(三)工资构成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为2个月,正式录用后月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
招聘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资料审查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面试内容主要考察相关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能力等。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开州区消防救援支队三楼307室(平桥天子云庭对面),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四)政治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辖区公安派出所盖章的政审材料证明,并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盖章,政审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五)面试、体检
政审合格者按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后参加体检。
(六)公示环节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开州区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后续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23—8558901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录开州区消防救援支队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录费用,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报名人员,凡任何组织或个人承诺推荐报名、提供有偿服务的均与本次招录无关。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和电话,相关信息可关注“开州区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
(二)本次招录工作所有通知均会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本人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招录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对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开州区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视为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四)本次消防文员招录由开州区消防救援支队实施,涉及招录有关问题可进行电话咨询或举报。
开州区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电话:023—85589015;开州区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监督电话:023—8558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