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护理岗
人数:1名
三
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素养,服从组织安排;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护理学专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需持有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1.受过治安拘留、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邪教、吸毒人员;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5.其他不宜从事护理岗工作的。
四
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0日,8:00—12:00,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杜市中心卫生院(七楼办公室)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23-47691080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需提供个人简历(联系方式)、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学籍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注意事项
此次招聘人员主要从事精神科护理工作,报名对象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五
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8:1的,将直接以结构化面试评分为最终评分,由高到低排位录取。
(一)笔试
1.笔试岗位及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由医院电话通知。
2.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二)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宜由医院电话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缺考或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录取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考察人员。
(四)体检:医院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医院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六)公示:及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信息,在区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健康江津”上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医院完善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