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7人26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构建干部纵向、横向良性流动机制,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荣昌区2025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1.岗位1-10号一般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
2.岗位11-13号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3.岗位14-26号教育事业单位。其中岗位14号面向区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15-18号面向区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岗位19-26号面向区外在编在岗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自愿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同意报考。本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单位岗位。行政编制、参公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编制岗位的须按新单位岗位属性进行管理。
(二)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三)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如35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岁;如职员9级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报名时提供。
本次公开考调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考调条件
报名参加考调的人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参加区内考调的需在现工作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满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试用期不定等次)以上。
3.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考调:
1.受处分期间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招录(聘)公告等规定或约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6日(星期三),9:00—11:30,14:00—17:30。
报名地点:报考党群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区行政中心A724室)报名;报考非党群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区人力社保局六楼会议室报名,详见一览表。
报名材料:须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1寸)、《报名推荐表》(附件3,在本《公告》中自行下载,并填写盖章,贴上1寸免冠照)。
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则相应递减考调计划数至不能递减为止。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就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人员方可参加考调,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在报名时当场告知。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岗位,不作岗位间调剂,报考者在多个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按不诚信处理,取消考调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在考调全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信息或材料不实、存在骗取考试资格、恶意干扰考场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时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入后按报考单位岗位性质、身份进行管理。《一览表》所列岗位等级为考调到新单位后的最高岗位等级。原岗位等于或高于《一览表》所列岗位等级的,调入后按《一览表》所列岗位等级确定;原岗位高于《一览表》所列岗位等级的,需在报考时出具同意调整岗位等级自愿书;原岗位低于《一览表》所列岗位等级的,调入后按原岗位等级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按考入单位的岗位类别进行确认。
(三)初选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超过3:1的要进行初选(初选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为准),未超过3:1的直接进入考核阶段。初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初选方式可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或简要讲课等方式进行。初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考核阶段。初选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初选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阶段。初选结果向社会公示3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区人力社保局(时间截至2025年8月12日)。
(四)考核
岗位19-26号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考核初定于2025年8月16日(星期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阶段。实际参加考核的人数与该招聘岗位名额比例为1:1的,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六)考察
每个岗位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考调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高、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数量多者进入体检。若均相同,则加试一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用人单位须于总成绩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工作,参照公开招聘考察程序及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提交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
考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意见建议。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人员编制性质和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考调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商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考核成绩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考调人员和公示
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考察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拟定考调人员,在荣昌区人民政府网将拟考调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考调单位应及时调查处理,并提出是否继续考调的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此次考调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参与考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考调的,3年内不得再参与我区考调工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23-61471313、023-61471207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23-4677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