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升国有林区森林防灭火综合能力,根据《重庆市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渝林防〔2020〕9号)、《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名额的通知》(南委编办函〔2023〕4号)、《重庆市南川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南川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补缺招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关事项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方案、明确标准,通过动员报名、体检测试、审查审核和面试等方式。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人数:技术岗1名、队员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长期居住地在南川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政治审查合格,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诚信不良记录;
2.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3.身体和心理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体能素质较好,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二)固定条件
1.男性,年龄20-35周岁(1990年12月3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专业技术岗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0cm以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和ArcGIS软件,具有林业识图制图基础,有一定体能基础。
3.队员岗需高中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身高170cm以上,身体体能较好,体能测试需达到《南川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基础体能考评标准》。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持有B1以上驾照、无人机操作证者、有写作特长、具有机修、汽修、电机维修等专业相关技能证书,具有应急救援相关专业技能(森林消防员资格证、救援证),能熟练操作ArcGIS软件,具有识图制图基础的可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其他不宜进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0日至7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川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中心(西城街道永隆山国有林场专业队营房),也可将报名表填写完善后发送至QQ邮箱:253977811@QQ.com。
3.联系人:滕淞联系电话:023-71646199。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请考生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现场报名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的学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职业资格技能(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优先条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专业测试
技术岗报考人员需进行ArcGIS软件实操运用测试,1小时内按规定要求完成测试内容分数达到80分以上成绩为合格。
(四)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均需达到体能测试最低标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项目:3000米跑、引体向上。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标准:按年龄段划分,详见附表。
3000米跑:用时达到规定年龄段标准成绩合格记60分,用时超过规定年龄段标准取消资格,每提前5秒加1分。
引体向上:2分钟内达到规定年龄标准成绩合格记60分,超过规定年龄段标准取消资格,每多完成一个加1分;
体能成绩为两项总和,依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如入围面试比例不足,体测成绩合格者全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2道题,面试时间为8分钟,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以75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合成计算:最终成绩=体能成绩×80%+面试成绩×20%。
体能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人选。最终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面试成绩、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聘用
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川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则解除聘用。
五、管理及待遇
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主要承担全区国有林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受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按照《重庆市南川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除内勤等常驻人员外,其它队员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实行每周集训、每月考核、每季演练管理模式。接到应急勤务或应急抢险命令后,15分钟内到达区林业局集结出发。
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工资待遇、奖惩和续订、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
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应急勤务补助、应急抢险补助构成。
(一)基本工资。按照区财政局确定的编制外员额人员标准执行,由区级财政保障。按照规定缴纳“六险”,工资标准233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经济补偿金2330元/年。
(二)应急勤务补助。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巡查、隐患排查、培训演练、火源管控、集中驻防等执勤任务的,依据《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应急救援保障制度》规定,按20元/小时标准据实发放。
(三)应急抢险补助。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等应急抢险任务时,依据《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应急救援保障制度》规定,按白天30元/小时,夜间50元/小时标准据实发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执行应急抢险任务的按上述标准3倍计算。
(四)福利待遇。队员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队员办理社会保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伙食由用人单位按标准保障,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提供。
六、其他事项
面试、考察、进入体检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南川区招聘网等相关网站发布。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区林业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3-71647699),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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