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人5个岗位
一、单位简介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和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单位;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示范性职工教育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烘焙和西餐项目中国集训基地、重庆商贸人才培训基地、重庆餐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印刷包装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重庆国际引领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重庆市绿色学校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重庆市职业教育以赛促教优秀学校。
学校现有大学城和南岸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会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烹饪与食品学院、电商物流学院、现代商贸学院、数字传媒学院、文化旅游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在校学生近15000人。现有教职工74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40%、硕士博士研究生占72%、“双师素质”占84%、海外留学经历占17%;有省(部)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行业领军人物、行业技能大师等80余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万人计划”、院士等国家高端领军人才3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非在编专任教师8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5年第三批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岗位所需的条件。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除特别说明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者登录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聘系统http:cqbvc.zp.kooci.net【访问路径:首页-非编考核招聘(博士)-简历投递】,上传相应佐证材料,进行线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8:00止。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用人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按照单位后续通知,须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接受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综合面试前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综合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分值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是否缺额递补由学校研究确定。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cqbvc.edu.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聘用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编外聘用,录用后薪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要求
1.本公告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咨询电话:徐老师,电话:023-617681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