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一、公司介绍
重庆市船舶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是全国首家国有企业化船检机构,成立于2019年5月15日,注册资本金2150万元,于2020年12月17日获得国家B类船检机构资质,是西南地区首家同时获得“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和重庆江海直达船舶检验资质”的船检机构,主要负责全市船舶法定检验组织实施、船舶技术保障和船检人力支持工作,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被授予“重庆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全市船舶法定检验组织实施、船舶技术保障和船检人力支持工作,并利用其专业和人才优势开展船舶工业、船舶防污染、航运安全和绿色能源相关技术研究、咨询、认证、鉴定、试验、检测与服务。
二、招聘岗位
验船师岗。
三、招聘人数
电气验船师2名,轮机验船师1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公司聘用体检标准;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届、2024届毕业视同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6.符合招聘岗位相关专业,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即在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关于毕业(学位)证书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其中,2025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的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在本次招聘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特别说明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五、笔试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考生报名时应秉承诚信原则,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信息相关责任。公司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提交报考申请。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7月20日。考生将个人材料(简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个人获奖证书、科研及论文等扫描件)、《应聘登记表》(附件2)合成一个PDF文档,投递至邮箱:cqcjzxrs@163.com。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23-88162109。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二)报考资格初审。公司对照考生提交的材料开展报考资格审查。其中,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可于2025年7月22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公司组织人事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2025年7月23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五)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2025年7月24日后在电子邮箱内自行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1科(含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邮箱、市交通运输委官方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的专业理论内容包括招聘专业中对应的专业基础课程知识。考试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星期六)9:00—11:00。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成绩将以邮件方式予以通知。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按前述规则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等),将在市交通运输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进入面试人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递补人选,由公司在面试前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面试人选应按市交通运输委官方网站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对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需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若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司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邮箱动态,保持通信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缺考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可降低比例开考。因考生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经公司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将在市交通运输委官方网站予以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结合岗位履职要求,由公司组织实施。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公司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公司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一项或多项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公司党委,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自愿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说明。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关于递补。对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按照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2.关于工作地点。详见岗位表(附件1)
3.关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具体解释以《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渝人社规〔2025〕5号文件为准。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公司组织入职面谈。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入职面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劳动用工相关管理规定与拟聘人员就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劳动合同等相关内容协商一致后,由拟聘人员填写《新聘员工录用审批表》,提交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司对拟聘人员信息复核无误后,按流程办理入职手续。如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入职资格,本次招聘岗位空缺。公司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考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劳动保护、定期体检、工会各项节日和生日慰问、工作餐等。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招聘人员入职后2年内应取得注册验船师C级证书。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是公司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组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市船检公司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市交通运输委官网通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公司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23-8816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