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1人3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县基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巫溪县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岗位报考对象及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城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5年以上工作经历,同时须具有现所在单位3年以上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6月(原则上1学期计0.5年)。现所在单位指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近三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工作业绩突出,各遴选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7.具有遴选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
8.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9.现聘在与遴选岗位相当层次的岗位等级及以上或符合我市调动有关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与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如:岗位要求“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连续从事会计工作24个月或者不连续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合并后满24个月,均符合要求,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即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名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4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七)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
2.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报名时取得。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行文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巫溪县教育委员会6楼会议室(巫溪县柏杨街道学府路60号)。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次公开遴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明确的“遴选资格条件和岗位描述”,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提供报名材料(附件3)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巫溪县教委联合进行资格审查。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2025年6月14日16:00-18:00在县教委六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5.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达不到2:1(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6.各岗位报名情况统计表于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二)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6月15日16:00-18: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课程标准、相关业务知识等,满分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示。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2:1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在报考该遴选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
3.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试讲或上课、说课、评课,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试讲10分钟、上课10分钟、说课10分钟、评课时间60分钟,上课、说课、评课总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岗位具体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弃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至最低竞争比例;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进入面试的人员仍可参加面试,但该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4)属急需紧缺岗位放宽开考比例的,该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现任教学校工作时间长、工龄长、学历层次高、档案年龄大的顺序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
(二)体检相关事项。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可按报考该遴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按前述确定体检人员方式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对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遴选和交流。
七、选校
同一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报考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遴选聘用学校。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现任教学校工作时间长、工龄长、学历层次高、档案年龄大的顺序选校,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现任教学校工作时间、学历、所学专业、教师资格层次及学科、报考岗位、总成绩、拟调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工资转移等手续。聘用实行空岗申报原则,须服从遴选学校空岗考核聘用,无空岗则依次考核低聘岗位。
十、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无关。
(二)考生在公开遴选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公告》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巫溪县教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51520450;县教委:51510972,5151151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