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0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以下简称区委社会工作部)、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并将此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鼓励就近就便、职住兼顾,招聘素质优良的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共计30人,其中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2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重庆市璧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热心服务、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即1984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本简章所指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2.其他报考者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专职社区工作者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的人员;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黑恶势力活动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情形。
(四)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在笔试环节可加分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加3分、5分、8分。
2.退役军人加2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加1分、博士研究生加3分。
注意:以上加分项目单项加分只加最高分,多项加分可叠加,总加分不超过10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简章》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考生报名时须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1.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中要求的招聘条件和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须在2025年5月19日9:00至5月23日18:00期间登录网站(https://system.zhaokaocn.com:12513/examinee/bssg)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符合加分规定的,请务必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在“是否有加分”栏中勾选加分对应项并上传佐证资料,此填报将作为笔试成绩加分的统计依据,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诚信填报,后期复审)。如因不符合条件、不诚信报考以及因个人原因提交资料不全、无效或错误、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被取消加分或面试资格,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个人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暂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5年5月24日11: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5年5月24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报名费用每人每科50元(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标准收取),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5年5月29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1.笔试内容
主要包括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基层党建、社会工作、公文写作相关知识等。
2.笔试时间
暂定为2025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可于2025年6月3日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bishan.gov.cn/)—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板块查询笔试总成绩公布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暂定2025年6月6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和时间、地点,于2025年6月3日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对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3)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认证的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正在办理或遗失的,需要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审核。
(4)有加分项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退役军人优待证、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个人信息页和批准登记页)、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个人信用报告1份(报名人员自行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7)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重庆市户籍居民、在渝登记居住的市外户籍居民都可在“警快办”平台在线申办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选择在线下载或邮寄到家。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并发送“无犯罪记录证明”关键字至公众号后台。收到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链接后打开链接,也可在“警快办”主页“常用服务”事项中选择办理,在页面经过实人认证后即可在线自助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
(四)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6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以社区工作政策法规、社区管理与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处理突发事件等,重点测试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适应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体检人选于2025年6月10日前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当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若上述各项都相同,经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后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社区工作实际要求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考生在体检中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区级联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对拟招聘人选开展联合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拟聘公示
区级联审合格人员,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公示名单,并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体检、联审、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将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及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一管理。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薪酬待遇按照璧山区社区工作者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起薪时间,从取得毕业证书后实际到岗之日起算。
(十)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后备库
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后备库管理,有效期截至2026年5月31日(在库期间年龄超40周岁自动出库)。
当相关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缺额时,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过区级联审、体检、公示等程序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
五、纪律要求
参加本次招聘的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板块”进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政策咨询:023-41409645;
技术咨询:023-6778545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重庆市璧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名额 |
其他要求 |
职位描述 |
咨询电话 |
璧泉街道 |
01 |
9 |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
聘用后安排到街道下辖社区从事社区治理、服务等工作 |
喻老师 15025499861 |
02 |
9 |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
聘用后安排到街道下辖社区从事社区治理、服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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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5 |
聘用后安排到街道下辖社区从事社区治理、服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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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杠街道 |
04 |
5 |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
聘用后安排到街道下辖社区从事社区治理、服务等工作 |
郭老师 13883159396 |
05 |
1 |
聘用后安排到街道下辖社区从事社区治理、服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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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街道 |
06 |
1 |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
聘用后安排到街道下辖社区从事社区治理、服务等工作 |
王老师 18223039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