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流程的通知》(安组发﹝20199﹞28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精神,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中共安仁县委统战部所属县民族宗教事务中心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1.计划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2.选聘公告及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查阅。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安仁县乡镇、学校、县直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不含高中、医院、卫生院等事业单位)。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试用期满并转正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进入单位未满三年的提供实际年度的考核结果)。报名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3.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1)年龄。报名年龄为38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
(2)学历。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名人员的学历最低为本科,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与群众沟通能力。
(3)服务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比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中共安仁县委统战部办公室(县行政中心A627室)。
3.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3日-12月31日工作时间。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选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中共安仁县委统战部。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中共安仁县委统战部。
(4)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为2: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选聘名额,直至取消。
(6)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将于2026年1月5日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1)《2025年中共安仁县委统战部所属县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须自行下载并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2.领取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共安仁县委统战部办公室(县行政中心A627室)
3.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综合比选
综合比选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且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选聘名额。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均进入面试,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选聘计划1:2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命题。考试试题单线联系委托具备资质的人事考试机构命制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命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保密措施,确保试题不被泄露。纪检监察部门派驻监督员全程监督。
4.考试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5.考试成绩公布。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适时另行公布。
(四)体检
按照公开选聘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委统战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吸毒毛发检测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中共安仁县委统战部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以及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认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报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选聘单位按程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四、选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35-5222916(县委统战部)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517356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