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21个岗位
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衡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历经30余年的发展,于2024年5月30日合并组建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下属车检站、驾考中心、人力资源公司、西诚广告公司、佳禾物业、兴衡矿业、房地产公司等21家子公司,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9人。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城乡建设融资投资、土地开发经营、市政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公司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近年来先后建设了兴衡大道、洣江风光带、灵山庙大桥、少梅文化公园、新塘镇芙蓉学校、杨山中学、泵业产业园、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等一大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未来,城发集团将致力衡东城市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及附件2:《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效率优先、德才兼备、统筹计划。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报考年龄以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2月19日(含)以后出生。
4.报考者应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2026届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禁止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假期除外),地点设在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人事部215室(衡东县河西安置房四期发改局隔壁)。
3.报名材料:
(1)《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3)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6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5)报考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对应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任意一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中共党员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的资格审查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衡东县财政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2.笔试考核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或写作的一至两种,满分为100分。其中,岗位类别为A类的,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岗位类别为B类的,考核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四)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计划数1:2的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因考生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和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2的开考比例的,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2.面试考核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考核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或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岗位代码为A01、A02、A07、A08、A09、A10、B02、B04、B05、B06、B08、B09、B11的,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余岗位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考核。
3.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仍相同则按面试评委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档案材料等方面的情况。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用工之日起10日内同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及福利
按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薪酬制度及福利待遇执行。
六、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要求报考,服从招考统一组织,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行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2.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公开招聘方案开展工作。
3.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招聘录用到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岗位,人员进入应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
4.衡东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纪检监察组、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734-5187589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dong.gov.cn/),有关信息和通知以该网站发布为准。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资格及招聘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3.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负责考务执行工作。
4.未尽事宜,由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4-518758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