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员工作方案》(湘农办畜牧〔2020〕62号)、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40 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公开招募2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从动物防疫一线工作人员、优秀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养殖屠宰诊疗行业兽医技术骨干、畜牧兽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或原乡镇畜牧水产站分流人员中招募二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解决基层动物防疫难题、填补乡镇动物防疫技术岗位空缺、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的服务力量,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提供支撑。
二、招募原则和计划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招聘、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面向全市进行招募,特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计划招聘动物防疫专员2名,用于充实市乡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岗位,招聘的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管理部门根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原则上局限于动物防疫检疫岗位)。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行一年一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辖区畜禽养殖场户的满意率、动物检疫率、强制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动物疫情举报核查率及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能力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以问题、目标和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可优先续聘。
(二)招募条件。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较高的技术专长;有丰富的动物疫病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原2006年畜牧改革乡镇动物防疫站分流人员,年龄为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畜牧兽医专业职高及以上学历。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畜牧兽医、动物生产与动物医学类、畜牧学兽医学类,年龄为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3、在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或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服务3年(含)以上、群众反映良好的现任动物防疫临时人员,年龄在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畜牧兽医专业职高及以上学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者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程序
1、特聘公告: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进行公示。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12月24日,凡符合特聘条件的,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409办公室报名(工业园恒丰东路1号),申请填写《武冈市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并提交学历证明、工作证明、专业职称证明、身份信息、1寸彩色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均为原件)。报名信息应真实填写,否则视为放弃特聘考核资格。报名比例在1:2以上方可开考。
3、考试时间:2026年1月4日上午9.00时整。(地点另行通知)
4、录用方式:录取分数为前二名的考生(如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历高者、当学历相同时,优先录取年龄大的),如在两年内继续招聘,在相同条件下按本次招考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5、考试内容:动物防疫相关知识、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材料写作。
6、研究公示:经体检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7、确定人选: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由武冈市农业农村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第三方签订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劳动合同,2026年1月30日前如期到岗,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从事劳务工作。
(四)工作管理。
特聘防疫专员隶属于市乡双重管理,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岗位设置、人员安排、就业培训和待遇落实,乡镇办事处负责工作任务落实和监督执行,市乡两级共同对其进行日常工作考核。
(五)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为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为我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提供专业服务。
四、工资待遇
每人每年工资待遇总计3.68万元(包括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报名电话:13973906412(肖)、18857104704(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