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澧水公司)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澧水是湖南四水中流域面积最小,但洪涝灾害最为严重的一条河流。为根治澧水水患,水利部与湖南省政府于1992年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1993年2月联合组建成立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负责澧水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水利部出资55%,省政府出资45%。目前,公司水电、风电总装机70万千瓦,总资产70多亿元。公司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全国优秀水利企业”、“中国电力行业3A级信用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连续13年被评为“湖南省平安单位”。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根治澧水,造福人民”初心,先后兴建了国家重点防洪工程江垭水库、皂市水库和张家界武陵源城市防洪工程索溪水库,通过不断强化工程调度,发挥了显著的防洪减灾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澧水流域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公司正在加快推进澧水干流宜冲桥水库建设前期工作,水库建成后,通过三峡水库调度和澧水“三库联调”、松滋建闸等综合措施,可将澧水流域防洪标准提高至50年一遇。
为实现“以电养水”目标,公司将清洁能源作为重点发展产业,建成投产新化大熊山、双牌倪家洞和广西全州六字界、白竹、磨子岭5个风电场,安化天子山风电场即将开工建设,首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产发电,3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投入运营。拟投资建设装机140万千瓦的石门抽水蓄能电站,已被湖南省发改委列入国家中长期规划拟新增项目。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2026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其中仅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限2026年度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属于应届毕业生范围。
三、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校园招聘运行维护岗工作人员4名,社会招聘水工维护岗工作人员1名、综合行政岗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澧水公司2026年度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6.报到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具体详见《澧水公司2026年度公开招聘计划》。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和相应学位,2026年度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除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学历层次要求详见《澧水公司2026年度公开招聘计划》。
2.专业。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对于应届毕业生,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及对应的专业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及对应的专业报考。如毕业院校不分设二级学科或自设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3.年龄。应聘人员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研究决定、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澧水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lhpc.com.cn/)、具有相关专业优势的高校校园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8日15:00至11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送应聘资料到指定邮箱的方式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澧水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扫描件。
(2)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者提供);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学校核实盖章的各学历阶段学科总成绩扫描件。
(6)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7)相关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本人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公务员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上述第(1)至(6)项为报名的必备材料,如有缺项,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第(7)项作为了解应聘人员的重要参考。应聘者将上述材料扫描压缩后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lhpc_rlzybu@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如实报告直系亲属从业情况及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从业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和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开展资格审查。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比例不足5:1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在考试前安排对应聘者的所有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填写《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内从业情况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全部进入考试环节,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别组织校园招聘岗位、社会招聘岗位的考试工作,考试委托长江委人才中心实施。考试地点设在湖北武汉,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校园招聘岗位
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每轮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环节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第一轮面试成绩×40%+第二轮面试成绩×60%),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如实际参加第一轮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5:1,则全部进入第二轮面试,并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若无应聘者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社会招聘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5:1,则全部进入面试,并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若无应聘者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
公司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长江水利网、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为应届毕业生的,一般先签订三方协议;拟聘用人选为社会在职人员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与补招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公司党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如递补,公司将通过长江水利网、公司官网进行公布。
对首轮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履行审批程序后适时组织再次招聘。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应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定期查看公司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未按要求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应聘者在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拟聘人员入职后,薪酬福利按所在工作单位的有关制度执行。
六、咨询、监督与举报受理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纪检审计部实施全过程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371-829186990371-82918639
(工作日8:00-17:00)
监督受理电话:0731-82918696(工作日8:00-17:00)
欢迎社会和考生监督,根据信访监督等有关规定,考生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一般应当采用书信、传真等书面形式,也可拨打政策咨询监督电话,若提出投诉请求还应载明姓名、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以便调查核实反馈。
本公告中所列内容由澧水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