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衡南县就业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衡南县县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公益性岗位1名;
所招聘人员需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件,聘用后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管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9月26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衡南县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410室)。
联系电话:0734-8551003。
4.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页)、毕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六、考试考察
由衡南县县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试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正式聘用后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本公告由衡南县县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