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株洲市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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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6人2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9/23 09:00-2025/9/29 17:30
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详见《2025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三、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9.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发布信息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有关招聘各环节信息将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五、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上午9∶00-9月29日下午17∶30。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址https://www.cndcpta.com/完成报名。3.相关要求:(1)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3)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放宽至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5)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并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加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章。(7)本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2024、2025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8)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9)应聘人员报名通过后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若因保管不善丢失的,后果自负。4.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考试纪律追究造假者责任。1.网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应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咨询攸县人社局。2.现场资格审查(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笔试后、面试前,详细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3)现场资格审查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即确定为面试对象。(三)考试1.开考比例(1)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请2025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2)应聘人员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1)笔试领取了准考证的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长180分钟,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100分,《综合应用能力》分值100分。(2)面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3.成绩计算方式和排名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均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4.合格分数线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5.考试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六、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审核,经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七、公示与聘用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攸县最低服务3年。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八、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将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攸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九、特别提示(一)应聘人员必须及时关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公示及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咨询与监督攸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0731-24327816(咨询)攸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731-24259626(监督)攸县纪委监委:0731-24222449(监督)本公告由2025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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