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无犯罪记录及其它政治问题。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五、招聘程序
工勤岗位: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职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六、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天心公安)公布。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初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5年9月16日上午9:00-9月20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如实填写。《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并手写签名,将填好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扫描,在网上报名有效时间内打包上传投递至指定邮箱1303581541@qq.com(文件夹名:报考岗位+姓名,扫描件命名:姓名+身份证、或学历证、……),逾期概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等材料。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
八、职业能力测试
工勤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职业能力测试。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
1.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十、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与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咨询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政治工作办公室:0731-85895152
十三、监督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督察审计大队:0731-85895052
附件: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