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在我市范围内公开选调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共公开选调管理岗位6个,选调计划6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常宁市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和在编在岗的乡镇初中教师;常宁市事业单位中聘在管理岗位、专技岗位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人员(不含卫健系统各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各级行政机关的事业编制全额拨款人员(不含工勤编制或事业编制但享受工勤工资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条件;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在现编制所在单位在编在岗满1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调动条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对流动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四类专任教师;
5.县级及以上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骨干成员、教坛新秀等人员;
6.在2024年、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中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考试成绩等其他通知均将发布在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网站,选调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常宁市人民政府大楼413室报名。
3.报名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9月26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所需资料:①《常宁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在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所需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行留存底稿。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②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学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交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③选调公告中凡涉及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年龄、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9月15日(含),按足年足月计算。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后资格复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全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领取准考证。2025年10月9日-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由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常宁市人民政府大楼413室领取准考证。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领取的,由考生本人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未按期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选调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作为资格复审对象。
1.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公文写作占6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笔试开考要求:不设开考比例。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准考证和身份证其中任何一个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将在"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等额的办法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公文写作成绩确定排序。
资格复审时,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原件予以审核。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选调岗位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资格复审的结果,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对于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等造成缺额的,递补1次。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通过走访座谈、审查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递补1次。
(五)公示和定岗
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常宁市委员会研究同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调入人员按事业单位所聘岗位落实工资待遇。
五、工作要求
1.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市纪监委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选调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常宁市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常宁市委员会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常宁市贸促会15873402441。
监督电话:常宁市纪委监委0734-7261168
常宁市人社局0734-2676830
附件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常宁市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常宁市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常宁市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