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2名,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受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二)书记员报名条件
1.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2.临武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均计算至公告落款之日;
3.具有一定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会使用Word,Excel等软件,打字记录速度快;
4.自愿服从临武县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
5.具有法律或书记员工作经历优先。
(三)司法警察报名条件
1.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均计算至公告落款之日);
2.临武县户籍,限男性,身高172CM以上,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警官院校毕业、复员退伍军人、有体育特长及驾驶证(五年驾龄)的优先;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有其他不适宜书记员、人民法院辅警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或体能测试及量化打分、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试用与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10日;
2.报名地点:郴州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办法:联系负责人王女士18075511377,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条件准备相关资料:
①个人报名表,需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④从业证明原件、复印件;
⑤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⑧法律工作或书记员工作经历证明(有则提供);
⑨复员退伍军人证、C1及以上驾驶证等资料(有则提供)。
4.线上报名:登录“红海直聘”,搜索“临武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聘岗位,点击“投递简历”(所需材料需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红海直聘”个人中心-我的简历-作品展示);
5.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相关证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技能或体能测试
书记员参加技能测试。机试统一命题,测试看打或听打速度及正确率。
警务辅助人员参加体能测试。进行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四个项目的体能测试。
技能和体能测试由临武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
经技能或体能测试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现场进行,地点为临武法院政治部(408室),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技能或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本院政治部负责。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以及中途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及待遇
(一)签订聘用合同: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院与聘用者签订岗位协议。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80%工资发放。
(二)工资及待遇:薪酬待遇工资标准暂定为2000元/月(含“五险”)。工龄工资100元/年,最高不超过800元(即工龄最高计算8年);享受工会福利,遵守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纪律要求,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请休假制度。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3.报考中有疑问,可致电:王女士1807551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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