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
01
学校简介
长沙县特殊教育学校是长沙县唯一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特教学校。坐落于黄花镇黄花路社区,学校创办于1991年,主要招收智障、脑瘫、自闭症谱系障碍等多类型障碍学生。学校占地50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学校拥有感统室、运动康复室、录播室、唱游室、律动室、图书室、烹饪室、美工室、心理咨询室、多功能厅等20个标准化功能室。学校设施设备齐全、环境优美,充分满足学校教育、康复、训练于一体的办学功能。2022年9月学校成立长沙县特殊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同时成立长沙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承担全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教研教改、业务指导、资源支持等任务。学校坚持以“全心全意为残障青少年儿童全方位服务”的办学宗旨,秉承“因材施教、以爱育人”的办学理念,以“培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幸福少年”为育人目标,建构“幸福教育”培智义务教育校本化课程体系。学校先后荣获“湖南省特殊教育工作先进校”“市级文明单位”“长沙县善行四十佳志愿服务团队”“湖南省第二届体育云动会突出贡献奖”“湖南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02
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03
报考资格条件
校聘教师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毕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为二乙及以上证书;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与学生、家长和同事和谐相处;年龄35周岁以下。
(六)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5年8月21日。
校医报考资格条件:
(一)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爱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须持有护理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最好有康复医学背景。
(三)年龄:原则上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四)从事专业卫生工作1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侵害等犯罪情形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和党籍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政务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被解除聘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机构的编外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考核不合格被末位淘汰的编外人员;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04
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长沙县特殊教育学校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特殊教育1名校医1名
长沙市龙塘小学:(特教班)
特殊教育4名
05
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长沙县特殊教育学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8月21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请将《报名表》按照规定时间发送至邮箱540604397@qq.com。邮件命名以应届或在职年限+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类别+学历+姓名的格式命名。报名表见附加1,请自行下载填报。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考生须提供《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校聘教师考核采取试教方式进行,10分钟无学生片段教学(80分)+5分钟才艺展示、现场问答(20分),满分为100分。校医考核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时间定为2025年8月22日8点30分,地点为学校辉光楼三楼会议室。参加考核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考核。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将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长沙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3.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长沙县校聘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06
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沙县特殊教育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报考咨询电话:0731-8620038213808467449
监督电话:0731-86390039
本公告由长沙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校聘教师报名表.docx
长沙县特殊教育学校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