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调县委办工作人员1名(公务员),主要负责材料写作等工作。
公开选调县委办下属事业单位专通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管理九级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专通信息技术工作。
选调岗位具体详情见《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2025年公开选调计划职位表》(附件2)。
二、选调范围
选调的公务员需在本县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镇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职级公务员。
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全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岗人员(教师除外)。
三、选调条件与要求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具备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报考事业单位管理岗的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在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符合调出单位服务期限等调出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试用期内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5.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服务期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1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试用期内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未经组织按权限程序认定的;
8.与县委办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3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县委办综合室(103室)
联系电话:15096235343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打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使用A4纸,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一律不予退还。
(4)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提供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由县委办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报送驻县委办纪检组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再相同的加试笔试一次。
(一)笔试
1.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职位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取消选调计划。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及相应岗位的知识与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2: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如出现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县委办公室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数比例1: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可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1次。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及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确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县委办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745—6824820(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