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人6个岗位
一、公司简介
洞口县自来水公司为县属国有独资企业,创建于1982年3月,日设计供水能力7万立方米(其中县城水厂6万立方米、高沙水厂1万立方米),总计用水户数近8.3万户(其中县城6.65万余户、高沙1.64万余户),供水区域约45平方公里(其中县城30平方公里、高沙15平方公里),主要承担着洞口县城与周边区域及高沙城镇20余万人的自来水供应和服务工作。经过4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制水、供水、检测、安装、维修、经营等一整套服务管理体系。截止2025年7月底,公司正式职工127人,其中管理人员20人、专业技术人员20人、生产人员87人。2025年度,公司共有14个内设部门,并下辖高沙水厂及一个全资子公司——洞口县双龙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贰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贰级)。
二、招聘范围及人数
因公司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洞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本公司依规按程序拟面向邵阳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9名。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能够履行企业员工职责和义务。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要求
1.公开招聘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资格证书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岗位的户籍要求是指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工作专班认定。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202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资格审查单位可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作出审查结论。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洞口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二楼工会、政工办公室),联系人:杨伟伟,联系电话:17872838323。
4.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2025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考岗位要求的户籍证明、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红底2寸免冠同底彩色近照3张。
(6)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7)《洞口县自来水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报名表》(附件2)可在附件中下载或到报名现场填写。
(三)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或虚假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涂改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海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4.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25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准考证发放地点:洞口县自来水公司。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为准。
4.笔试开考比例按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2:1,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或计划人数。
5.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指定用书。
6.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7.考生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8.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名单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应急综合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对象的确定及成绩要求: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2:1或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原报名地领取。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名单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
1.入围对象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持有本专业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入围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时,入围体检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递补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受聘对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必须保证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
六、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由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1.试用期只享受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标准为30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岗位职责重新确定基本薪酬标准,技术工人基本薪酬3000元/月左右,专技人员基本薪酬3500元/月左右。绩效薪酬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正式聘用员工“五险二金”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本次考试公告及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均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