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人16个岗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洞口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岗位及人数
审计业务岗位,专业技术人员8名。
二、工作职责
此次招聘人员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由县审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县审计局工作安排和要求,协助开展审计业务相关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出差的工作要求。
(二)岗位所需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与县审计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有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8.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网上资格初审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2025年7月14日8:00起至2025年7月18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现场报名地点:洞口县审计局202室,联系电话:0739-7222060,19173945076 联系人:林章勋。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包括:在公告发布的洞口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打印填写的《洞口县审计局2025年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等。委托他人代报的,则由代报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代报人需提供:委托书、报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各种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
(四)相关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笔试、现场资格审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内容见附件1。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到洞口县审计局202室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岗位中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方可入围现场资格审查。
2.笔试成绩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
1.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
3.资格复审内容:报考人员需打印《洞口县审计局2025年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两张,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5.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体检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符合入围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
2.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审定。
八、公示
经招聘单位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县审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2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如有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聘用关系,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按程序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的,如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十、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一级造价师、一级建造师年薪总额为14万元,二级造价师年薪总额为10万元,造价员年薪总额为7.5万元,注册会计师年薪总额为12万元,高级会计师年薪总额为10万元,一级建造师年薪总额为13万元。年薪总额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占年薪总额的 70%(含社会保险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占年薪总额的30%,其实际发放额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等次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并奖励,合格等次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的70%,不合格等次不发放绩效工资。
(二)试用期按月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聘用的第一年,扣除试用期后实际工作时间不到一年的,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等次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聘用人员离职,其工资发放至离职当月。自愿离职或双方协商离职的,离职当年的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因违反聘用合同相关条款、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不发放离职当年绩效工资。
(三)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出差的住宿、交通、出差补助等,参照《洞口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科级以下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
1.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2.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自愿放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递补。
4.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5.招聘到县审计局工作后,如工作需要,服从出差安排。
6.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制定任何辅导教材,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0739-722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