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2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湖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广泛吸纳优秀人才,全方位服务辖区居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溆浦县2025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乐于奉献;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资格;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人员(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专科或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10)政策法律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形。
有关回避情形依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0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分别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报告。
(3)其他条件(符合一项即可):①本人(本人父母或配偶)具有溆浦县户籍或为溆浦生源;②本人(本人父母或配偶)在溆浦县有房产;③持有溆浦县卢峰镇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四)笔试加分条件
(1)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加1分;社会工作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
(2)全日制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毕业加2分。
(3)考取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分别加1分、2分、3分。同时获得两个以上社工师职业资格的,取最高项加分。
(4)与溆浦县社区建立了劳动关系且目前在岗的工作人员,在卢峰镇社区工作1年以上的,按工作年限每1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需取得《溆浦县社区工作证明》(附件4)。
以上加分项可以累计,所需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后不再接收加分项材料。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
(一)发布公告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公告、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均在溆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p.gov.cn)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8:00—6月20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溆浦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3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且验证信息在有效期内);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和认证报告;
(6)有加分选项,加分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8:00—6月27日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社工知识、时事和写作等内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报考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1.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若各岗位比例控制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在溆浦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具备面试资格。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在溆浦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及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八)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数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九)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考察通过后的人选名单送纪检、政法、公安、法院、禁毒、人社、信访等单位审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1.拟聘人员在溆浦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有异议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2.实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合同管理,由卢峰镇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个聘期为5年。新进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待遇保障,缴纳社会保险。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乡镇组织实施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或确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或有其他不适宜履职情形的,及时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经乡镇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3.补录。入围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后纳入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一年,自参加面试之日起计算。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启动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确定补录人员。
4.安置回避。已确定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到该工作人员同一社区,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举 报投诉:0745-3321853(溆浦县纪委监委)
政 策咨询:0745-3322007(溆浦县委社会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