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1人1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及《衡山县县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山人办〔2024〕1号),经研究,衡山县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共设17个岗位,计划引进21人。其中,衡山县人民医院9人、衡山县中医医院5人、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人、衡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1人、衡山县融媒体中心4人。具体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衡山县2025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1)。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2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衡山县2025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的岗位要求为准。
(四)2025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获得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山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溯两年在衡山县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截至2025年5月12日,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通过衡山县2023年度以来人才引进考试考核后,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行放弃的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发布公告。后续公告请关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3日8:00至2025年5月20日18:00(含线上补充资料)。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需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国企-2025年度衡山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上传的资料为:
(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2)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等原件扫描件(其中2025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2)。
(4)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文件用身份证号码命名)。
(5)2025年衡山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3)。
(6)2025年衡山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原则上不可改报,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考试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报名人员须认真对照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报名信息及资料不完整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国外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需上传所学专业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毕业院校盖章),由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1.线上资格初审。考生所提供相关资料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资格初审时间截至2025年5月21日18:00,请考生注意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对报名资格及初审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县委人才办电话具体咨询,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原则上安排在考试考核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考试考核通知单当场发放。考生持考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考核,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考核。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请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的复印件;②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其中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④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2);⑤衡山县2025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⑥衡山县2025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4),签名并加按手印。
(四)考试考核
1.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安排在现场资格确认的次日,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2.开考比例。线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3:1的岗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所有低于3:1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考核综合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值,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3.考试考核的方式。
衡山县人民医院的儿科医师和外科临床医师、衡山县中医医院的影像诊断医师、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产科医师等4个岗位采用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上午进行笔试,下午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口述作答)。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能力考核(口述作答)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能力考核(口述作答)成绩进行排名,专业能力考核(口述作答)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考生专业能力考核(口述作答)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卫健系统其他岗位和畜牧水产中心采用专业能力考核(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口述作答)成绩为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排名方式从高到低排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再相同则可研究组织加试确定排名。
融媒体中心采取专业能力考核(口述作答)和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专业能力考核(口述作答)完后随即进入实践操作环节。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专业实践能力口述作答分数占比40%;实际操作分数占比6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实践操作成绩进行排名,实践操作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实践操作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4.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5.在考试考核结束后、体检程序启动前,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和心理健康检测,体检医院为三甲以上医院。
2.体检原则上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体检环节已递补的不再递补,体检环节未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等额递补一次(含递补体检)。
(七)公示聘用
拟引进对象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相关部门审定签字,即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对引进岗位要求在相应时限内取得相应学历证及资格证要求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相应岗位试用。截止相应时限内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及资格证要求的,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入编手续;截止相应时限内仍未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及资格证要求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并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补贴待遇,并予以解聘。
四、相关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列为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学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政策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按照《衡山县县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山人办〔2024〕1号)执行(可在衡山党建网http://www.hengshan.gov.cn/hsdjwweb/index.html公示公告栏查询)。
以上待遇只限于本次人才引进人员。用人单位如有其他待遇以用人单位相关文件为准,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
五、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人员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最低服务年限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协议约定(不得少于5年)并报县委人才办备案,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报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衡山县2025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
政策咨询电话:
衡山县委人才办0734-5817922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5827208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0734-5810169
衡山县农业农村局0734-5812803
衡山县融媒体中心0734-5812295
监督电话:
衡山县纪委监委0734-581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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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衡阳市衡山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21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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