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人8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及《衡东县“十四五”人才行动规划》(东发〔2023〕11号)《衡东县县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经研究,衡东县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共设8个岗位,计划引进11人。其中,衡东县第一中学6人、衡东县第二中学2人、衡东县欧阳遇实验学校1人、衡东县第五中学2人。具体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25年衡东县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条件表》(详见附件1)。“高校毕业生”具体指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引进要求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具备人才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东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衡东县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通过衡东县2023年度、2024年度人才引进考试考核后,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行放弃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由县委人才办统筹,县人社局配合,县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dong.gov.cn/)、“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后续公告关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8:00至2025年5月13日18:00(含线上补充资料)。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需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国企,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上传的资料为:
(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2)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等原件扫描件。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其中2025届毕业生暂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或审查但未拿到教师资格证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本人2寸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文件用身份证号码命名。
(5)2025年衡东县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
(6)2025年衡东县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考试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报名人员须认真对照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供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及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报名信息及资料不完整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国外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需上传所学专业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毕业院校盖章),由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1.线上资格初审
考生所提供相关资料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资格初审时间截至2025年5月14日18:00,请考生注意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对报名资格及初审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用人单位电话具体咨询(附件1)。
2.现场资格确认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的复印件、1寸彩色近照2张;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3个月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可以查询相关页面,其中2025届毕业生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或审查暂时未拿到教师资格证可上传相关合格证明材料;普通话证要求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普通话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可以查询相关页面;;④2025年衡东县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⑤2025年衡东县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
现场资格确认原则上安排在考试考核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面试通知单当场发放。考生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考核,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考核。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四)考试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线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3:1的岗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所有低于3:1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考核综合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值,试教(上微型课)最低合格分值为75分。俄语笔试成绩低于60分及综合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考试方式:
①俄语考试方法:采取笔试和试教(上微型课)两种方式,上午笔试,下午试教(上微型课)。笔试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试教(上微型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试教(上微型课)时量15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面试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②其他学科岗位考试方法: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要求与试教(上微型课)相同,试教(上微型课)成绩则为考生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排名方式从高到低排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再相同则可研究组织加试确定排名。
考试的时间、地点安排。面试时间5月中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同时需进行心理健康检测,体检医院为三甲以上医院。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未按照要求提供档案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引进资格,体检环节已递补的岗位不再递补,体检环节未递补岗位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等额递补1次(含递补体检)。
(七)公示聘用
拟引进对象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相关部门审定签字,即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对引进岗位要求在相应时限内取得相应学历证及资格证要求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相应岗位试用。截止相应时限内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及资格证要求的,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入编手续;截止相应时限内仍未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及资格证要求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并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补贴待遇,并予以解聘。学历证及资格证要求取得时限详见附件1中的“其他要求”一栏。
四、相关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列为全额编制。
(二)享受人才补贴
①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4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本科学士生可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享受期均不超过3年。人才补贴对象学历学位条件根据《衡东县县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文件执行。
②购房补贴。首次在衡东购房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补贴10万元、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7万元、本科学士生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以上待遇只限于本次人才引进人员。用人单位如有其他待遇以用人单位相关文件为准,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
五、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人员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年限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协议约定(不得少于5年)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取消人才待遇,追回已发放的补贴。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
政策咨询电话:
衡东县委人才办0734-5236281
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5231109
衡东县教育局0734-5235040
报名岗位及条件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监督电话:
衡东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522331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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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衡阳市衡东县教育系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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