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屯昌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经研究决定,屯昌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屯昌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屯昌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熟悉农业产业发展相关行业政策,具有企业运营管理、投融资、开发管理、政企服务、商贸拓展、项目运作等相关专业资质及行业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无违法及失信行为;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执行力和抗压力,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过硬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屯昌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1)3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及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含)以下(即1980年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5年以上与岗位需求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担任相当规模企业正职、其他中型企业正职(含相当职务)或大型企业中层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经历,或担任县级以上国有企业、中型企业副职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累计3年以上;
(5)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建设经验,能带领团队高效执行战略目标,熟悉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熟悉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投融资、开发管理、政企服务、项目运作等工作,精通固定投资项目全周期管理,擅长优化内部流程与绩效考核。
2.屯昌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及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2)年龄一般在42周岁(含)以下(即1983年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5年以上与岗位需求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担任相当规模企业副职、其他中型企业副职(含相当职务)或大型企业中层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经历,或担任县级以上国有企业、中型企业中层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累计3年以上;
(4)副总经理岗位1: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
副总经理岗位2:政治面貌不限,其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同等条件下优先;
(5)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运营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8.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一)薪酬待遇。采用“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的方式。其中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县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相关倍数以内及分配系数确定,按月支付;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按考核年度一次性兑现;任期激励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在任期考核结束并经审计后一次性兑现。每个任期三年,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
屯昌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5-30万/年;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tnf2025zhaopin@163.com,一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材料电子扫描件清单:海南省屯昌县2025年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从公告附件下载,手签并扫描上传),考生承诺书(从公告附件下载,手签并扫描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获奖情况等。
报名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组织面试
以结构化方式开展面试。
(四)组织考察
根据研究比选,一般每个职位按照1:2的比例提出初步建议人选,经屯昌县委书记专题会酝酿后,由屯昌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考察。
(五)组织体检
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召开屯昌县委书记专题会酝酿,按照成熟一名、引进一名的原则,按1:1提出拟录用人选,并提请屯昌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八)办理任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经审核没有符合条件或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选聘。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需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提供个人相关材料,并签署《考生承诺书》。一旦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无效信息,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公司有权解除聘用。
(二)招聘工作坚持双向选择、择优选聘,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接受屯昌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与选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严肃查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用,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898-67816188,15289930364。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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