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6人24个岗位
2025年三亚口腔医学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医院(三亚口腔医学中心)是目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在京外设立的唯一一家独立法人机构。是北大口腔成立80余年以来第一次系统、完整的集品牌、技术、人才、管理和科研转化于一体的、直接运营管理的公立医疗机构,是目前唯一的国家发改委立项推动的口腔专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实行医疗、保健、科研、教学等多种业务融合发展,致力于打造面向海南、服务华南、辐射东南亚的口腔医疗服务、人才培养和科研转化的新高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解决卫生健康队伍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三亚口腔医学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76名(其中事业编制4名,员额制72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2025年三亚口腔医学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附件1)。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公开(考核)招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anya.gov.cn)、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sanya.gov.cn)以及北京大学口腔医院(https://ss.bjmu.edu.cn/)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公布(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8时—2025年12月16日12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身份证明。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及时登录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8568。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4.报名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2025年三亚口腔医学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名处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4)学历、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名处手写签名并加指模);
(7)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日当天;
(9)需要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须提交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0)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2025年三亚口腔医学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2025年三亚口腔医学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签署《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不真实、不完整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2025年12月16日12时)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5年12月16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2025年12月16日17时内未重新提交报名材料的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12月16日17时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考核)。
公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应聘人员再次报名。
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未达到1:1比例的,将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到1:1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考核小组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单位代表、评委代表共5人组成,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人员一般不超过60%),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通过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参加笔试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进行笔试确认,确认通过的,系统提示“考试确认信息提交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确认时间以公告为准,请考生留意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确认参加笔试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公告为准,请考生留意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公布。
(六)考试/考核
1.公开招聘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②笔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实行闭卷考试。
③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④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
⑤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等有关事项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公布。
(2)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①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及以下的,比例为1:4。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②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面试
①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②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③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公布。
2.考核招聘
通过资格审核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等有关事项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公布。
(1)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形式、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不同,采取以答辩或实操加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考核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在现场当场公布。
(七)考试/考核成绩排名
1.公开招聘成绩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2.考核招聘成绩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答辩,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3.各项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等有关事项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或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明确放弃的岗位、放弃原因等。
(九)公示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名单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公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按规定约定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5、6、7)。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
(三)《2025年三亚口腔医学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2025年三亚口腔医学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用以报考的专业不仅要符合招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也要符合招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四)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琼卫规〔2024〕2号)中相关要求,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简称“两个同等对待”)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五)招聘公告由2025年三亚口腔医学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37364113
监督电话:0898-3736411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36609468,0898-36609469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03:00—05:00,注:节假日及周末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
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6: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
附件7: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相关稿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