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一、选聘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以下简称“我单位”)
二、服务内容
(一)为我单位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参与我单位起草、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及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三)协助我单位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
(四)受我单位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书;
(五)办理我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报名基本条件及询价材料
(一)法律顾问个人应具备的条件及提交材料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等);
3.具备执业资格、5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及良好的执业操守(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4.近5年内未因执业受过行业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
5.具备担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熟悉政府运作规则和行政法律法规;
6.委派服务律师团队情况介绍(包括个人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需注明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总牵头人及其联系方式;
7.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含报价响应)。
(二)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及提交材料
1.依法设立,由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执业律师(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
2.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固定的办公场所(在海口市有相应的办公地点)及良好的社会信誉(律所简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3.近5年来在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未受过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无任何不良信誉记录(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
4.报名单位与我局相关人员有利害关系的或其他应回避的情况,必须回避。
五、服务费用
本次选聘采取费用自报的方式。参选个人或机构应本着实事求是、优质优价的原则,根据本公告所述服务内容、工作量及自身服务能力,结合市场行情,独立、诚信地提出服务费用报价。
六、报价材料的递交
(一)递交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群上路1号)12楼1212办公室
(二)递交截止期限
参与此次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2025年11月17日下午5:3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密封(在封签处盖公章)后送至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聘。
七、选聘方式
我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符合选聘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参与选聘单位的资质、信誉、相应业绩、报价和服务等因素择优确定聘请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海静
联系电话:65351003/1319893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