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若干人3个岗位
关于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港门校区宿舍楼项目设计单位公开选聘的公告
我校拟建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港门校区宿舍楼项目,该项目为政府投资,建设地点位于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港门校区。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24〕47号)的规定,因本项目设计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现对本项目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本次公开选聘范围,包含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一、工程名称: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港门校区宿舍楼项目
二、工程概况:拟新建一栋宿舍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三、项目建设单位: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四、资格要求: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
(二)报名地点: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东方市八所镇剪半园村旁)。
六、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一)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到场则无需提供)。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
备注: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一年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核验,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七、选聘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人员配备表、证书及其近一年社保清单;5.《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7.资信业绩。
注:1.以上材料或证书逐页盖章并胶装成册且加盖骑缝章(如材料或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
2.参加选聘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一年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核验。
(二)报价函(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八、选聘时间及地点
(一)选聘时间:另行通知;
(二)选聘地点: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九、设计单位选聘控制价及评标方式
(一)本选聘报价以下浮率(0(不含)—20%(不含))进行报价;超过视为无效。
备注:若中标价高于概算评审价,概算评审价即合同价;若中标价低于概算评审价,中标价即合同价。最终合同结算价:以结算评审价乘以中标的下浮率。
(二)评标方式:
选聘工作由我单位组织3名评标专家对提供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投标单位配备的人员、业绩、服务方案、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并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选聘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三)评审标准和方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分25分,技术分65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报价部分(1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为: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去掉下浮率报价的最高值和最低值,以平均值为基准值,按接近基准值的顺序排名,第一为10分,第二为9分,依次递减直至0分(最低0分)。
2.商务部分(25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最高得分 |
1 |
业绩 |
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0分。 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 |
10分 |
2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建类专业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5分;具有房建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加3分。本项满分5分。 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可为投标单位其分公司人员)加盖公章。 |
5分 |
3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 |
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专业各一名),每配备一名专业人员得2分,最多得10分。 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可为投标单位其分公司人员)加盖公章。 注:以上人员若一人持多个证件的,只计分一次 |
10分 |
3.技术部分(65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最高得分 |
1 |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较好得8.1-12分,一般得4.1-8分,较差得0.1-4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12分 |
2 |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
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出本项目的总体设计、主要设计方案详细合理。(较好得8.1-12分,一般得4.1-8分,较差得0.1-4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12分 |
3 |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
工作进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完善的进度保证措施。(较好得8.1-11分,一般得4.1-8分,较差得0.1-4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11分 |
4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
承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质量,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并提出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可行。(较好得7.1-10分,一般得3.1-7分,较差得0.1-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10分 |
5 |
工程投资控制 |
项目投资编制完善,无缺项漏项;节约投资措施及建议合理。(较好得7.1-10分,一般得3.1-7分,较差得0.1-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10分 |
6 |
合理化建议 |
根据工程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好得7.1-10分,一般得3.1-7分,较差得0.1-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10分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一、选聘人
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符老师,联系电话:0898-25650788、1878920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