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南仲裁委员会)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组建的全省唯一商事仲裁机构。2022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确定海南省为全国四个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地区之一,海南国际仲裁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2023年,蝉联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全国十佳机构”“涉外服务十佳机构”,是全国连续两届荣获“双十佳”的五家仲裁机构之一。2025年入选司法部首批培育的中国特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名单。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会计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配合综合、发展、监督等相关部门提供所需要的财务数据或报告。
2.审核会计凭证,确保财务报表准确、及时,识别并管控财务风险,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
3.负责起草年度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编制每月财务报表及提供有关财务分析,承担税务管理和筹划等工作。
4.出具经营管理报表,负责关键财务指标的日常运营监控和分析,对机构运营情况进行专业化评估,为管理层决策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5.开展日常财务工作,进行资产管理、经费使用、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负责各项税务核算与申报等相关工作。
6.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审计、巡视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经济学等财经类相关专业。
3.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4.有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熟悉最新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熟悉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分析报告等全方位财务工作的基本要求。
5.学习能力强,熟悉财务软件,具备较强的合规意识、逻辑思维能力、写作与沟通表达能力。
6.有能力承担岗位要求的工作职责,服从安排分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保密性、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7.有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能够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具有高级职称,熟悉香港财会政策、税务者优先考虑。
8.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详见下方“报名方式”。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采用百分制,主要以会计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照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测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六)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经我院党委集体研究后通过拟聘用人选,办理入职手续。
(七)试用期。按照法律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一经录用,我们将提供具有仲裁行业竞争力的薪酬以及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五险二金。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自即日起,登入海南国际仲裁院官网www.hnac.org.cn下载填写《海南国际仲裁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身份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业务能力说明及佐证材料扫描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3个月内)全身彩照一张,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HR@hnac.org.cn,邮件题目需命名为“姓名应聘海南国际仲裁院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
联系人:张女士、冯女士
电话:0898-68553509、66261152(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登记表、简历和相关资料信息,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本院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和随时解聘。
(二)招聘过程中,海南国际仲裁院将通过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电子邮件等)与应聘者本人联系,请确保准确填写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为确保招聘的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招聘环境,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应聘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四)海南国际仲裁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